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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227 000099011553/2018-00212 发文字号
生成日期 2018-03-14 发布机构 黔南州国税局
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科 是否有效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365体育网投2017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

2017年全州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组织收入。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抓好各项组织收入措施的落实,努力促进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季开展税收收入分析和税源专题分析,建立税源监控、税收预测、税收分析“三位一体”的税收分析预测机制,促进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稳步提高。加强重点税源定期监控,促进重点企业税收贡献逐步提高。及时向省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报告组织收入情况,多次得到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分析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依法推进税收改革。落实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注重收集在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截至目前,报送税收执行情况反馈报告1期,报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2篇,为上级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同时做好对地方政府的政策服务工作,累计向州委、州政府及州级各有关部门汇报和反馈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等134件次,回复州人大、州政协提案及建议2件,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扎实有效推进“放管服”改革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11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2017年第21号公告)要求,我局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7项。

2.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局不得在公开的目录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行为,对国务院和总局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落实到位。

(四)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及《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税函〔2015〕59号)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及上报备案制度。严格审核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政策法规部门审查的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调整完善了“一把手”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社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同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人才作用,成立法律顾问室、公职律师办公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重新修订完善州局会议制度及工作规则,对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等议事决策范围、决策规则、主体、责任权限等进行了界定和规范,促进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坚持严格规范执法

加快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以“立足基层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切合实际、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为基本原则,扎实推行稽查“三项制度”工作。同时在法治基地探索“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并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局管辖的纳税人数量、税收业务量和涉税业务种类等因素,精选出大、中、小三类进行“三项制度”的试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提高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我局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及时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所辖13个县(市、区)局参照州局标准成立有11个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

州国税、地税局与公安部门在“共建机制、共定目标、共查案件”的基础上,持续完善税警合作的方式,共同制定了《黔南州警税联络机制运行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对会议联席、信息联享、案件联查、执法联动等深层次的税警协同作战模式进行了细化明确。

(二)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好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共随机抽选了69户纳税人进行纳税检查,随机选派检查人员47人次。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和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上公开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拟制了我局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方案,持续完成好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信息资料的动态调整。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合作要求稳步落实合作事项,按照省局关于建设合作市级示范区工作要求,制定《365体育网投 黔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365体育网投 黔南州地方税务局合作市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国税发〔2017〕60号),成立建设合作市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任务分解表,围绕核心业务一体化、纳税服务深度融合等8个方面内容分批分阶段开展。

(三)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开展“互联网+身份识别”实名办税,建立办税人员实名信息数据库。建立发票虚开风险预防、阻断长效机制,建立四维风险指标分析数据模型,自动扫描、预警提示、适时阻断。实行“互联网+团队化管理”模式,研发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应用。自行研究开发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监控管理平台,强化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运用集成思维开展扎口管理工作,开发“互联网+信息抓取”平台,有效完善外部涉税信息采集渠道,强化风险管控能力。

(四)强化权利救济和权益保护

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提高征管、稽查工作质量,充分利用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批、重大税务案件集中审理等涉税事项集体合议平台,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体制,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涉税行政争议,注重税务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工作。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

1.项目化推进内控机制建设。2017年,我局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工作的重点项目进行推进推广,力争取得“执法监督全覆盖,权力运行不出轨,工作质效大跨步,税务干部不出事”效果。通过制度建立、信息管控等方式,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收紧风险的绳子”。

2.扎实开展2017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一是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工作。在总局、省局要求的“6+2”大督察重点内容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和税务行政处罚规范化情况作为我局专项督察自查内容,将督察重点内容扩展为“6+2+2”。二是分别对三都县局、平塘县局、罗甸县局、惠水县局和龙里县局开展税收执法大督察重点抽查。三是制定下发《365体育网投关于印发〈365体育网投2017年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国税函〔2017〕70号),对荔波县局、独山县局和平塘县局开展执法督察。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信息共享、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高效、接受监督”为原则,组织开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及时整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品质,提高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

五、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和完善国税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每年举办2次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按季度安排领导干部学法主要内容。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做好学习记录,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有针对性

地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干部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以贵州省国税系统干部学习教育系统为依托,开展“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及“每日学法、每周练法、每月考法”学习活动。

(三)增强大众税收法治意识

设立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实施,州地税局、工商局、银监会等部门联合,深入县(市、区)、深入园区,开展“营改增”等重大税收政策宣讲和现场答疑活动。立足民族及地域特色,组建布依族、苗族、水族等多语普法小分队,深入边远乡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17年4月,我局与州司法局、总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健康国税跑 全民宣法行”健步跑暨宣法答题活动,吸引大批纳税人主动参与,引起强烈反响。联合州地税局举办“建设美丽黔南 千名税务干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电视访谈,现场与公众互动,宣传税法知识,解答税收热点问题。

开展“法治文化园”建设工作,打造税收法治阵地,实施法治宣传“五个一”工程,打造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展示厅及法治大讲堂,由政策法规科人员担任兼职讲解员,开展简洁生动、灵活多样的税法普及教育。该阵地自开放以来参观人数达2000余人次,被评为“2017年度贵州省十佳法治文化阵地”,是全省国税系统唯一获评单位。荔波县国税局创建的普法教育基地被省国税局、省司法厅及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评为“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各县(市、区)局积极创办纳税人学堂,加强对纳税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局共创办纳税人学堂13家,累计开展纳税人学堂培训63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3万份,参与培训的纳税人共计10860户次。

(四)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2017年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发〔2017〕19号)精神,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统一方式、严格程序,经过初审、复评、公示等程序,完成了“2016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评价工作。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我局已将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名单在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进行公布,主管税务机关以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形式告知A级纳税人。

(五)促进税收社会共治

2017年,我局在福泉市局、荔波县局推行税收共治示范点建设,主动列入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项目之一。通过大力推进税收共治示范点建设,依托税收共治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涉税“数据库”,开发税收共治信息管理平台。

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

配齐配强政策法规部门力量,我州局及所辖各县(市、区)局优先把公职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人才库人员安排在政策法规部门工作,着力培养一批既具备法律素养又精通税收业务的专业人才。

(二)加强税收法治专业人才培养使用

1.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税务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整合现有法律人才资源,由州、县两级共同遴选、聘任9名法律顾问,组建法律顾问团队。法律顾问团队由州局法律顾问室统筹管理,法律顾问实行兼职工作机制,并根据法律顾问室的要求和安排开展工作。

2.完善公职律师培养制度。为规范和发展公职律师工作,提高公职律师队伍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公职律师年度学习实践计划,通过构筑多元化学习平台,开展理论研究、递进式培训等多种措施,优化公职律师知识结构,提高公职律师业务理论水平。通过与地方部门沟通合作,搭建实践实训平台,强化公职律师业务实践能力。截至目前,全州国税系统已有7人取得公职律师证书,并于2017年4月顺利通过司法局组织的律师年度考核。

3.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管理。认真组织我局及所辖各县(市、区)局严格开展税收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深入落实健全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取得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

七、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2017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常态化运行,每季度召开会议1次,全年共召开会议4次,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有效提高了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同时,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开展会前集中学法,由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前学法,集中学习了《立法法》《宪法》《行政诉讼法》及《民法总则》等法律,把会前学法作为一种常态机制,不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干部执法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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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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